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现对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事项补充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追加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本科生追加名额
外国语学院
2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硕士研究生追加名额
博士研究生名额
外国语学院
2
1(含已分配的1个名额)
二、评审程序
学生进入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申请。
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10月31日-11月4日,学生在系统中申请并将支撑材料交给辅导员。
11月5日-11月13日学院审核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通知执行。